****省第*地质调查所****
****文件
项目编号:*********************
采购人:****省第*地质调查所
采购代理机构:****
****年*月
目录
第*章****公告
第*章投标人须知
第*章磋商评审办法
第*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章工程量清单
第*章图纸
第*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章附件
****
第*章****公告
项目概况
****省第*地质调查所****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省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省****中心)网站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采购编号:采购计划-[****]-*****号
项目名称:****省第*地质调查所****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人民币***.***元(其中,电气工程暂列金额*.**元、墙面修复暂列金额*.**元,
均须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报价超出预算金额视为废标)
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条规定;
*、落实****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
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
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信誉良好承诺书及经第*方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的****年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个月内出具
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年内任*月份的
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
证明其依法免税及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采购活动;
*.*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查询请依据财库【****】***号文件;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
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
*****
目投标。违反这*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备案并通过后方可参加投标。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起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下同)
地点:****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中心)网站
方式:请投标人自行登*****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中心)网站
(***.******.**.***.**)下载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律按无效标处理。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特别注意:
*.首先登录****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中心)网站(***.******.**.***.**),按照
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资料到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办理**
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投标人取得**认证后,可登录****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中心)网站“公共资源
交易主体登录-&**;投标人”登录后选择“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投标人下载采购文
件后,务必在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操作“投标确认”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点击“确认
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可参与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时间”之
前没有点击“确认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号)*楼开标室
*、开启、磋商时间、地点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省长春市人民大街****号****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楼评标室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同时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中心)网》同步推送到
《****省****网》及《****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网》上发布,若经第*
方转载后无论内容是否*致,均与本公司无关。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请潜在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活动期间关注网站信息,所有有投标意愿的投标人有义务在网上自行
查询,无需书面回复。****文件的澄清、修改、变更、延期等文件*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
报名的投标人,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没有及时查看、下载文件导致的*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若本项目****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有变更,请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中的内容为准。
*、凡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中心)服务器
*****
显示的时间为准。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省第*地质调查所
地址:****省****市新华大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中海国际社区***幢*单元***号房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
第*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 |
采购人信息 |
名称:****省第*地质调查所地址:****省****市新华大街***号联系方式:********-******* |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中海国际社区***幢*单元***号房联系方式:*************** |
* |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省第*地质调查所****项目编号:********************* |
* |
施工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
资金来源 |
****资金 |
*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
采购需求 |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等相关内容 |
* |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 |
合同签订后**天 |
*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 |
**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条规定;*、落实****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信誉良好承诺书及经第*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
|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年内任*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及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采购活动;*.*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请依据财库【****】***号文件;*.*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备案并通过后方可参加投标。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
踏勘现场 |
不踏勘 |
** |
预备会 |
不召开 |
** |
答疑会 |
不召开 |
** |
分包 |
不允许 |
** |
偏离 |
不允许 |
** |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 |
无 |
** |
磋商有效期 |
**天 |
** |
磋商保证金 |
人民币*****元整,递交形式:现金、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及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以到账为准。账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支行*、投标人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以保函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须将保函原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随响应文件*同递交,并将扫描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 |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
|
止时间前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以便核查)。*、未按****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提交磋商保证金的账户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致,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注:投标人应在电汇或转账凭证上明确用途、投标项目名称,并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汇或转账凭证、基本账户信息(完整清晰)以扫描件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
** |
近年财务的年份要求 |
(*)财务审计报告:****年或(*)银行资信证明:投标截止日前*个月内 |
**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年至今 |
**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年至今 |
**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
**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份,副本*份,报价*览表*份及电子版*盘*份、【****可编辑文档版及响应文件正本盖章、签字完毕后的彩色扫描件***版共同存入*盘中】 |
** |
装订要求 |
每册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
** |
封套上写明 |
采购人名称:采购人地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磋商地址: |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
|
响应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不得开启 |
**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
地点:****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号)*楼开标室接收单位:****时间:****年*月**日*时**分 |
** |
开启、磋商时间和地点 |
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省长春市人民大街****号****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楼评标室 |
**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不退还 |
** |
磋商程序 |
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磋商顺序:按响应文件递交顺序进行。 |
** |
磋商小组的组建 |
磋商小组构成:采购人代表*人,专家*人,共计*人组成磋商专家确定方式:经济及技术方面专家从****省政务大厅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 |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 |
是 |
** |
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款的*%,具体按合同执行质量保证金:合同总价款的*%,具体按合同执行 |
** |
质保期 |
*年 |
** |
逾期赔偿金额 |
具体按合同执行 |
** |
付款方式 |
签订合同后支付**%启动资金,中期支付**%资金,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达到付款条件起**日,支付合同金额的***% |
** |
预算金额 |
人民币***.***元(其中,电气工程暂列金额*.**元、墙面修复暂列金额*.**元,均须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报价超出预算金额视为废标) |
**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日前 |
** |
采购人对****文件修改、补充的时间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日前 |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与****文件“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编号及其他规定*致,并加盖造价师执业印章并签字,不是本单位造价师,响应文件应附造价委托协议书,报价表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单 |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
|
位的造价师在本招标项目中不能为同*标段的*个及*个以上投标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
**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号、吉省价收〔****〕**号文规定采购代理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本项目服务费金额为中标金额的*%。 |
** |
****进口产品的规定 |
按照财政部《****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第*章第*条关于“****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的规定,招标采购文件中凡未明确标明采购进口产品的,均为采购本国产品,投标人必须投标本国产品,投标进口产品的为无效投标。在中国境内生产或组装的外国品牌产品须标明该产品在中国国内制造厂商名称。否则,按进口产品对待。 |
** |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规定 |
*.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最新发布执行的《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执行机制的通知》的规定,《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中凡包含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的产品,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认证证明,认证机构须在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名录内(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年第**号文件)否则投标无效。*.《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中包含计算机设备的,投标人必须投标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否则无效。 |
** |
其他要求 |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磋商公告与****文件不*致处,以****文件为准。 |
磋商公告与****文件不*致处,以****文件为准。 |
磋商公告与****文件不*致处,以****文件为准。 |
*.总则
*.*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实施条例》、《****
****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年至今)
(格式自拟)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
投标人: |
(盖单位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签字)年月日 |
(*)****文件规定的或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格审查材料
******
*、其他材料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年至今)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
注意: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
******
(*)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签约合同价 |
|
开工日期 |
|
计划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
注意: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
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
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
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元,资产总额为*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元,资产总额为*元,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
为同*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年度数据,无上*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
通知》(财库〔****〕***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
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说明:监狱企业参加****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文件规定的或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
第*章附件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号),制定本规定。
*、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
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
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
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元及
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工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
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建筑业。营业收入******元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
收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
额****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元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批发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
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售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
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仓储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
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邮政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
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住宿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
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餐饮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
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
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元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元及以上,
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元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微型企
业。
(**)物业管理。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资
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
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
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
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年颁布的《中
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